标题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招考机关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3〕1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3〕37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考一批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至199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本公告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4年5月19日)。 二、报名 (一)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填写《中山市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到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27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308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雇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后,择优雇用。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中山市博爱7路) 笔试结束后,委托有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局按考试的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局确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局确定。 面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中山市委党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核准后当场向考生公布,然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于6月17日在我局网站上公布。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雇用。 六、其他 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922801。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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