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简章 |
内容 | 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层机构,于1997年7月成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当副处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委托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1名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打字员岗位1名 (二)招聘报考的对象范围 报考人员必须是现聘用在岗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工作的城区(开发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三)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 1.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协查业务; 2.工作责任心强,任务完成好,年度考核合格; 3.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无违规违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南宁市户籍(不含六县)、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按照规定通过南宁人才市场公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南宁市广园路34号一楼小会议室)报名点现场报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771-5712162。 2.报名时需出具本人户籍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当场核验,并交下列材料: ⑴本人户籍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2寸2张。 (2)当场填写《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4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开考。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录入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拟5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二)面试 (1)从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中,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拟为5月中旬,具体日期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技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合计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经查阅档案发现提交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 2.经查有违法违纪惩处记录的。 (二)支队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考察对象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如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或体检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进入面试的其他人选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顺序确定考察体检的替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一)在招聘单位和拟聘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张贴聘用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南宁市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5505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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