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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2014年补充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内容
    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因部分岗位报考人员不够,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取消。由于工作急需,经管理局批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制定本补充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专业、职称等条件;
    3、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2014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在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告,管理局人社局通过红兴隆电视台、红兴隆信息港等发布招聘公告,具体组织招聘工作。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报《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7日。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
    联系电话:0469-5864102徐晓桐手机:13136778357
    不能现场报名者可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农垦总局人社局网站下载《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本人签字,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的扫描件发送到人社局电子邮箱(hxlrsjks@163.com),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兴隆电视台公告及红兴隆信息港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考试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二)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在5月19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历史、地理、时事政治、计算机常识及命题作文等,参照高考试题难度命题,卷面100分。笔试时间:5月20日。
    (四)面试
    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核后发放准考证时通知。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5月12日
    附件:
    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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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