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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系统学校协警岗位工作需要,为广泛引进人才,扩大我市区域内初中毕业生就业渠道,经海林市2014年公开招聘学校协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海林市招聘学校协警1号公告确定的学历条件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历条件调整变化情况 初中文化程度。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持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联系方式: 人 社 局 张莉 电话:7320501、13946310668 教 体 局 郑军 电话:8130081、15645356166 其他报名相关事项与海林市2014年公开招聘学校协警第1号公告相同。 海林市公开招聘学校协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