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越秀辖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录一批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按照越秀区关于聘用协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街道专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 (二)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驾驶员。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专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报考专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岗位的,应具有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预防医学、生物、化学、酒类、法律、中文、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C牌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应具有B牌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5年或以上驾驶经验,并熟悉广州市、越秀区道路交通路线(具体详见招考职位说明,获取学历、学位和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至2014年7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三种形式。 1.网上报名:填写《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录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lizhh@gzfda.gov.cn。 2.现场报名:填写《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录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到我局报名。 3.邮寄报名:填写《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录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当天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2014年6月13日。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2014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1楼大厅。 3.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9日(以邮戳时间为准),请注明“协管员报名”。(收件人: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1楼;邮编:51008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综合考核 通过初步资料审核的报名人员,我局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核时间,没有通过初审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一)街道专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 实行竞争性综合考核的选拔方式,择优录取,综合性考核满分为100分,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选。 (二)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驾驶员 实操考试,主要考察考生驾驶技术熟练程度,以及对广州市、越秀区道路交通熟悉程度。 五、体检和政审 对于拟录用人员,我局将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 六、录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有关事项另定。 七、待遇 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方案由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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