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招聘汽车驾驶员3名。 1.招聘条件: (1)、汽车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安全驾龄,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驾驶证持A证、B证优先; (2)、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人; (3)、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614房间(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3)、要求本人到法院报名登记,带近期2寸证件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联系电话88018057。 201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