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选调校医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江北区教育局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指标:3名。 三、选调条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敬业勤业,富有爱心、责任心,能耐心细致地服务学生。 (二)宁波市内中小学从事校医工作的事业在编在岗人员或宁波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事业在编在岗医技人员。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4年6月30日),二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0日(8:45—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101办公室(江北区新马路61弄)。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江北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校医报名表》(见附件),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4、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需通过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考试。 5、报名人数若低于选调指标3倍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选调指标。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选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淘汰。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教育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组织考核。选调人员放弃考核的,视作自动淘汰。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87668723 江北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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