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东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须知定稿 |
内容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向招聘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招聘部门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应聘介绍信﹢姓名﹢岗位序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向招聘部门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重点为学历专业及签章内容部分)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限上传一张,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时不通过网络采集个人电话等信息。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4年 6月9 日前取得。 6、对简章规定的常住户口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简章对常住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6月9日之前落户。 7、“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8、对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6月 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9、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层次?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1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有什么要求? 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面试资格审查前须向招聘部门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6月9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11、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2、“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毕业生毕业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3、“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4、岗位条件中“2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2年”如何计算? 截至2014年6月9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2年及以上。 15、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时间截至2014年6月9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1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7、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18、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毕业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6月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19、如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档案”(my.chsi.com.cn),然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还未注册,请注册帐号。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高等学历”进入学历在线验证。 第三步,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申请。 第四步,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毕后,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当年毕业生如果在零散查询学历时,勾选了“当年毕业生”,未输入查询码,则此方式不可用) 2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已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2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3、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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