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青岛市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
内容 | 按照青岛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根据《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中“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标注为“是”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1)综合类(A)、医疗类(C)、财会类(D)岗位为2014年6月5日8:30-11:3013:30-17:00。 (2)教育类(B)岗位为2014年6月6日8:30-11:3013: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 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等相关材料;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但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成绩表;参加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请进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的人员做好递补准备。 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事宜 面试工作由青岛市统一部署,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相关公告,按要求及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递补。因个人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因参加资格审查的人数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审查时间,认真查看《资格审查安排表》,根据各自的报考岗位按摊位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0532-82288273,18853223046 201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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