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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沥海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重点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临聘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3、上虞户籍,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房屋评估相关专业; 5、有2年以上征地拆迁房屋评估工作经历,具备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相关条件。 二、工作职责及待遇 协助开展征地拆迁丈量、房屋评估等工作;工资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参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相关待遇;用工方式为劳动合同制,实行试用期。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其中,按面试成绩确定初步意向人选,经镇党委考察、了解后,确定具体录用人员,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报名时如实填写登记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报名审查人数较多将组织笔试,以不少于1:8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3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弄虚作假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沥海镇人民政府204办公室, 联系人:赵女士 叶女士 联系电话:82780137 沥海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