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信息 | ||||||||||||||||||||||||||||||||||||||||||||||||||||||||||||||||||||||||||||||||||||||||||||||||||||||||||||||||||||||||||||||||||||||||||||
内容 | 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扬州大市范围内含江都、仪征、高邮、宝应优先录用)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30名,除工资外单位每月另外交养老保险等“五险”670元,免费办理医保卡,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每月至少休息8至10天。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工资外),考取等级后工资每年按照5%左右递增。 一、招聘岗位、数量: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退伍军人优先(尤其消防退伍军人特殊照顾)。 2、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技能证书或特长人员优先。 3、年龄:18至3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 4、体格条件: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和遗传病史,体检符合用工条件的。 5、懂电脑操作、计算机网络或通信技术、驾驶员或体育特长,优先录用。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所有招录人员都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 报名电话:0514-80926014、15952712079(吴小姐)、13665209099曹科长,报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2号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4楼司令部(新世纪大酒店向南1公里路西),邮编:225009。长期招聘,额满为止。 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长期有效)
2、现役士兵(官)退役后转合同制队员。现役士兵(官)退役后干合同制队员的我们优先录用,考核优秀的,可以担任班长或队长。 3、合同制队员转消防文员。合同制消防员表现优秀的,具备大专文凭的(可函授),干满十年可转消防文员(消防文员主要从事辅助执法工作)。 4、合同制队员可推荐至企事业单位从事消防安保工作。表现优秀的队员,干满十年可推荐至企事业单位从事消防安保工作,能力强的担任安保经理。 5、合同制消防员可以加入党、团组织,考取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入队两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入党,可以参加消防员操作培训,考取上岗证。 6、合同制消防员可以申请内部调动。工作满一年以上,而且表现优秀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申请内部调动;如果是自己辞职,不得再从事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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