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梧州市2014年社会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满足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20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4年7月12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该岗位招聘简章另行制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73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4年7月31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梧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填表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在梧州市人才网(/uploads/202504/05/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BR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BR 咨询电话:0774-3817878BR 监督电话:0774-3817655BR P0159 align=right>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四年六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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