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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岑巩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五条第一款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规定,我县此次乡镇招考中,报考乡镇财政所第15岗位舒彦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该职位需要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报考15岗位的考生曾祥钧和杨春惠2人笔试成绩62分,并列第四名,同时递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杨春惠已在规定时间正常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曾祥钧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不正确,但该同志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资格复审前以电话告知我局工作人员,因我局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为抽调各单位人员,工作对接出现疏忽,导致曾祥钧递补资格复审遗漏,对此工作疏忽,我们深表歉意,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曾祥钧同志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曾祥钧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 特此公告! 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四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