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初选人员及体检公告 | ||||||||||||||||||||||||||||||||||||||||||||||||||||||||||||||||||||||||||||||||||||||||||
内容 |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下列15名考生为本次招聘的初选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具体名单见附表) 请初选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周五)上午9:00~12: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若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将影响聘用。体检者到达医院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0551-63350030 监督电话:0551-63350582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4年6月9日
B岗位初选及体检人员
C岗位初选及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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