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中山市人防办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
内容 |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人防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日。“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兴中道15号一楼人防办综合科。 (三)报名时间: 2014年 6月10日至12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登记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齐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笔试前由我办综合科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基础知识及人防常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办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37528、89883822。 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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