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须在2014年6月14日上午8:00前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达汤山一小指定候考室集中,以便工作人员查对,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准带车辆进入面试地点;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物品(包括手提包、手机、手表、改正液、水、纸、笔、计算器等)带至考点。否则,出现物品遗失,后果自负。在考场内一经发现带有手表、对讲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物品的,一律作舞弊处理。 二、考生8:3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和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主考官提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报告或透露姓名及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只能报告抽签号,否则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生对主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主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处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校对完毕,领取面试成绩通知书,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考生请留意网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