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南通刘桥镇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
内容 | 为提高刘桥镇集镇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刘桥镇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三)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诚信正派,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胜任聘用岗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工作经验,热爱城管工作; 3、通州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 6月 10 日 - 6 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刘桥镇人民政府人事办公室(联系人:严燕超 邱寅晨,联系电话:0513-68856559)。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工作简历(自荐书)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到2:1方可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四、体检 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刘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2、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待遇参照镇城管队员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刘桥镇纪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 68856582。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刘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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