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宣城市郎溪县201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原人事局、县编办郎人[200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郎溪县审计局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公开选调(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范围、对象 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全额财供人员。 二、选调(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在乡镇工作三年及以上(2012年1月1日之前);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详见附件1)。 三、选调(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19日。报名者首先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资格审查: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表应由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并加盖公章。县人社、编制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别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定。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如获得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的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予承认。 (2)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45元。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由于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报考岗位的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2014年6月20日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改报其他相关岗位。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8:00-9:30。 请各考生于7月9日至10日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选调(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核。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奖励加分:近三年(2011年元月以来,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来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分别加5、4、3、2分,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单项表彰的分别加4、3、2、1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系统性综合表彰的分别加4、3、2、1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系统性单项表彰的分别加3、2、1、0.5分。同一事项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各类表彰必须为规范的行政性表彰,由县人社局、纪委(监察局)审核确认,并于笔试前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5、成绩合成: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再加上奖励加分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由县人社局和选调(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为拟调(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2、公示:选调(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其中,有关人员奖励加分情况在进入笔试前公示。确定的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3、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聘)的,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批。 4、调动与转聘: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办理调动、转聘等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符合干部回避规定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在审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三)参加公开选调(聘)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聘)资格。 1、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报考人员或他人的; 4、对不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扰乱调入单位正常秩序的。 本公告由郎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7026693 公开选调(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9583。 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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