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遵义市道真自治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 2005〕第 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 2013〕 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 二、计划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及人数 计划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人员 121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四)年龄在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1978年 7月 4日至 1996年 7月 3日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 40周岁及以下( 1973年 7月 4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七)外县在编人员。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属工勤身份的在编人员。 (九)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 、截止 2014年 7月 3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 、在读的全日制非 2014届毕业生;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年的; 6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 、截止 2014年 7月 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zyrs.gov.cn)、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gzdzhrss.com )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4年 7月 3日— 2014年 7月 6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30)。 3 、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 4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 1)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1份(见附件 2,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进行代报; (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 5)“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等在道真自治县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报名时还需出具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需提供相应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 5张; (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 100元。 4 、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填写内容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 5张。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一个职位(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岗选择单位)。县直事业单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 3:1的(乡镇事业单位不限比例),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 ,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程序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条件,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 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的 60%+面试成绩的 40%。 1 、笔试 笔试时间: 2014年 7月 16日上午 9: 00 — 11 : 3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 2014年 7月 14日— 7月 15日 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 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gzdzhrss.com )及时公布。 2 、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 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 1:1或低于 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gzdzhrss.com )公示公告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切记并遵守,因考生未阅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 1: 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 1: 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 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gzdzhrss.com )公示 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 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3.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gzdzhrss.com )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 0852— 57820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2- 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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