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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市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昆山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食堂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工作、乐意从事社会公益事业;     2、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年龄在40周岁(1974年5月30日后出生)以上至55周岁(1959年5月30日前出生)以下,女性,昆山户籍,初中以上文化;     4、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健康证、工作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6:30。     3、报名地点:昆山市民政局办公室404室(环北路148号)     (二)录用     1. 经面试合格后成绩优先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2.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测评合格,办理相关录聘手续,按规定进行报批备案,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工资待遇为月薪2000-2500元。     5. 录用后,工作时间为6:00至17:30,每月休息2天。     6.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招聘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57518133     监督电话:57552117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