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省委政法委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对我院2014年人才招聘方案做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司法鉴定专业教师调整报考条件
岗位(专业) |
数量 |
相关要求 |
司法鉴定专业教师 |
1 |
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侦查学、痕迹检验、法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和具有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二、交通管理专业教师、司法警务专业教师、治安管理专业教师、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法律事务专业教师、司法会计专业教师、信息安全技术专业教师、医生等8个岗位的招聘数量、相关要求不变。 三、咨询电话:0898-65857938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