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珠海香洲区委政法委招聘6名合同制职员简章 | ||||||||||||||||||||||||||||||||
内容 |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10日—17日(其中6月14日(周六)下午及6月15日(周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应聘人员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家庭困难大学生及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三)考试 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试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主要是测试与职位相关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4年6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30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 2.面试 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告栏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3(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658(香洲区委政法委)。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珠海市香洲区委政法委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 2014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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