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6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局幼教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差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 2014 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南京市马鞍山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本人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须有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⑤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⑥普通话水平测试乙级甲等证书;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资格和专业成绩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报名时需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招聘单位于 7月 4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9日到南京市西康路47号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502室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 (二)笔试时间为 2014年7月12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jsglj,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jsglj,gov.cn)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省级机事务管理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内容包括:与专家对话、技能技巧、教学实践,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六)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与专家对话占10%,技能技巧占25%、教学实践占15%)计入最终的总成绩。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自报名截止之日起所有招考工作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2010年10月26日第76号部长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幼儿教师上岗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招聘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jshr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98647 联 系 人:徐锋、周磊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398626 联系人:彭建莆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举报信箱:www.jsglj,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9862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四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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