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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拟提请人大任命名单公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对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人员进行了政审考察,以下40名同志符合要求,在提请人大任命前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七天,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院政治处反映。本院政治处地址:江汉路222号8号楼;联系电话:86637623。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名单 附件详情请查询:http://www.cdqingyang.gov.cn/index.php?cid=168&tid=88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