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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法律教师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后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法律教师岗位笔试合格线确定为57分。现将该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后)。 请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6月21日下午5: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张2寸同底照片,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6层627室(位于附楼6层西北面)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6月21日下午5:30之前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弃权。领取到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请按照本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简章规定,本岗位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于6月28日上午9:30分,到烟台市体育公园(莱山区观海路288号)体育场西大厅报到,参加体能测评。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测评项目:男,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测评时,请着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钉子鞋。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放弃体能测评的,务于6月27日下午18时前告知市公安局,并提交书面手写放弃声明(声明需印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6297186(传真)、6297380。 附件:2014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法律教师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rshj.yantai.gov.cn/RSJSYDWGKZP/2014/06/19/10117600.html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姓名 |
报名序号 |
笔试分数 |
备注 |
市公安局 |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法律教师 |
1 |
付 斌 |
03129 |
65.4 |
|
张 凡 |
01587 |
64 |
|
李 华 |
12624 |
62.2 |
|
李崇圣 |
10565 |
61.4 |
|
孙 菱 |
00418 |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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