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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当区201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报名缴费结束后,经统计,报名人数与岗位人数拟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具体调整、取消岗位如下: 一、取消岗位 1.实验小学(2014217):01管理岗位; 2.乌当区中等职业学校(2014269):04汽车美容与装潢教师; 3.乌当区中等职业学校(2014269):06美发与形象设计教师; 4.乌当区中等职业学校(2014269):08营养与保健教师; 乌当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