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招聘司法协警员公告 |
内容 |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南溪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公开招聘司法协警员的公告 为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建立有效的法院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警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18至30周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4日) (四)学历为高中以上(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五)男性身高一米六八以上,女性身高一米六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法警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钟恒、联系电话:332758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等与职位相关的材料和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正面照片2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法院法警大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此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6、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6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开考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要达到3:1,若达不到3:1报考比例的,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溪区法院进行政审。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区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 (六)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区法院负责管理,月基本工资为1250元/月,另由区法院为合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五险”。 宜宾市南溪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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