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相关待遇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综合处副处长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副科级(职)干部2年及以上(2012年6月30日之前任职),现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含研究室)或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高新区)办公室工作。 |
聘用人员享受区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身份、性质不变。 |
招商人员(含驻外招商人员)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身份性质不限),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具有1年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园区(高新区)专业招商工作经历,或县(市、区)重大项目办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软件、生物医药等行业大中型企业3年以上管理、营销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
英语翻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英语专业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在欧美留学或工作3年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 |
园区资产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身份性质不限),熟悉资产管理工作,3年以上园区资产管理或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
项目服务人员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职及以下(身份性质不限),熟悉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有县(市、区)政府重大项目办、综合经济部门或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经历。 |
法务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法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身份性质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熟悉经济法律事务工作,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政府法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 |
综合处文秘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从事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现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综合经济部门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高新区)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的行政、事业性质人员;需提供近两年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2篇以上。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5篇以上、累计不少于1万字的,现工作单位可放宽到县(市、区)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办公室(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