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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录用2位同志为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通知 市法制办: 你局《关于拟录用何静雅等2人为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函》(衢府法函〔2014〕3号)收悉。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衢州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通过报名、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同意录用何静雅、徐家港等2位同志为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录用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6日 具体人员请参照:http://www.qzrls.com/sydwzk/110327.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