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厦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选聘督学的公告 |
内容 | 因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拟公开选聘专职督学,现公布选聘办法。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福建省在编在岗督学、教研员;厦门市在编在岗普通中学、幼儿园教师。 二、选聘数量:中学专职督学三名、幼儿园专职督学一名。 三、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本市教师(含督学、教研员)应聘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一级教师或以上职称;本省外地市督学、教研员应聘者须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高级教师或以上职称。 (三)教师应聘者须具有十年及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经验,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两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即担任中学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职务)经验;督学应聘者须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经历,两年以上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教研员应聘者须具有两年以上教育管理(即担任中学中层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教研工作经验。 (四)具有高级职称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需要。 四、岗位要求:幼儿园督学上岗后,经会计培训合格后兼督导室出纳。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选聘公告发出之日至 7月10日。 报名咨询电话:0592-2667696 柯老师 报名须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填写《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选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duds@xmedu.cn。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笔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验证(材料原件退还)。材料项目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近五年聘任书 4.获奖证书 5.论文、论著等能体现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6.近5年年度考核表; (二)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 1.笔试:主要考察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课程改革的理解认识以及对教育问题、现象的思考与分析,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调入: 1. 综合考察:考试综合总分达60分以上可列为考核对象。根据报名材料,按综合总分分中学、幼儿园督学两类招聘对象从高到低排列,以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拟聘人选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与调动:经健康体检合格,决定聘用的,将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批准调动。 4.市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2135775。 (本公告解释权归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厦门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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