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市剑阁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研究,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7月16日(星期三)在局七楼会议室(下寺镇汉德街建设大厦七楼)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7月14日—7月15日 2.资格复审地点:剑阁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6601367、18781291897 3.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近期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广元市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7月14日18:00—21:00时主动联系咨询资格复审后是否有缺额。 2、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未尽事宜请详读《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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