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
内容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4年7月8日前取得。 6、简章中对户口有要求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简章对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8日之前落户。 7、笔试考试前身份证丢失的怎么办? 参加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二者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只能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8、“择业期”如何界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9、“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10、对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11、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层次?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12、中小学教师类、幼儿教师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有什么要求? 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幼儿教师类岗位的,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幼儿教师类岗位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面试资格审查前须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8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13、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领取到证书的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但没有领取到证书的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领取到证书的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通过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但没有领取到证书的人员可视为取得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4、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时间截至2014年7月8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7、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主管机关留存)及《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毕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7月8日之前取得)、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18、如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档案”(my.chsi.com.cn),然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还未注册,请注册帐号。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高等学历”进入学历在线验证。 第三步,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申请。 第四步,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毕后,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当年毕业生如果在零散查询学历时,勾选了“当年毕业生”,未输入查询码,则此方式不可用) 19、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没有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已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20、应聘人员具有多个学历和专业的,报考范围如何确定? 应聘人员具有多个学历和专业的,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和专业情况报考与其学历专业相符合的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该学历层次的报考条件。如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如果其本科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则该考生必须符合本科学历的报考条件。 2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2、考生笔试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到桌面右上角。考试实行全场封闭,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小抄和计算器、手机、快译通、电子手表等电子类产品进入考场。应考物品以外材料一律存放到指定位置。 (3)应考人员应按照要求用黑色碳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号,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答题卡时要认真阅读涂卡说明,用2B铅笔正确填涂,涂写要规范,勿折叠答题卡。若考生准考证号或考试科目填涂错误,该试卷按零分处理,请考生严格按涂卡要求填涂。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并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不得互相借用他人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有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6)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要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考试工作人员者,主考有权令其退场,停止考试。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参照)规定严肃处理。 (7)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 2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