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市2014年考调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公开考调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名额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须具有事业人员身份,试用期满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含教育系统)。 3、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一年及以上基层群众工作经历;有两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县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7204699,15984075708。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如本次有效报名人数在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则所有参考人员均在参加笔试后继续参加面试;如本次有效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则取笔试成绩前六名者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 (六)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七)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五、附则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7201951 县委群工局72046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县委组织部7203293 2014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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