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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关于拟聘用葛子靖同志为工作人员的公示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试讲、体检、考察等,拟聘用葛子靖同志为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7月1日至7月7日)以真实姓名向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电话(0833-2118723)、书面或面谈反映。 特此公示 2014年7月1日 附件:葛子靖同志具体情况 附件详情请查询: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