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成立考核小组 各岗位所在单位成立考核小组(7人或9人),负责考核报考本单位的入围考生。 鉴于刚成立的二层单位(复杂性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研究所、珊瑚礁研究中心)人数少,成立由人事处组织的5人联合考核小组进行相应岗位的综合考核,考核组成员包括岗位所在单位成员、人事处及纪委指派的人员。 二、考核要素 1、思想政治表现; 2、道德品质; 3、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4、复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考核时间地点 由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7月11日前必须完成本单位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程序 1、各考核小组于7月9日前将考核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各考核小组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3、各考核小组7月12日前将考核结果(含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评价及考核小组投票表决情况)报人事处; 4、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各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最终决定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后,上网公示。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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