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4年兰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市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2014年兰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 2014年兰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量化考核占总成绩的30分。考核内容由学历情况、任职情况、工作经历、年度考核、量化积分(2013年)、奖惩情况等6项组成,具体项目为: 一、学历情况(3分) 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时间认定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1.大专学历,得1.8分; 2.本科学历,得2.4分; 3.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得3分。 二、任职情况(6分) 以所任最高职务计算,各任职情况不累计计分,村(居)两委任职以乡镇(街道)正式任命文件或选举结果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1.任村(居)两委正职,得6分; 2.连任村(居)两委或村(居)主职后备干部,得5.5分; 3.任村(居)两委副职,得5.0分; 4.任村(居)两委成员,得4.5分; 5.任村(居)书记助理、主任助理或期满离岗大学生村官,得4.0分。 三、工作经历(6分)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1.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4分; 2.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5分; 3.2007年、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6分。 四、年度考核(8分) 以乡镇(街道)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得5分; 2.年度考核1次优秀,得6分; 3.年度考核2次优秀,得7分; 4.年度考核3次及以上优秀,得8分。 五、2013年量化积分考核(3分) 2013年量化积分考核分=2013年量化积分考核分值/120×3 期满离岗大学生村官2013年量化积分考核分统一按2分计算。 六、奖惩情况(4分) 任职期内获得多项荣誉的,以获得的最高级别一项荣誉计分,不累计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获得荣誉以具体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1.任职以来获得兰溪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0.5分; 2.任职以来获得市委、市政府或金华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1分; 3.任职以来获得金华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荣誉称号,得2分; 4.任职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得3分; 5.任职以来获得中央、国务院荣誉称号,得4分;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扣4分。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兰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带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