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个旧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个旧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一) 各用人单位、各位考生: 个旧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工作已顺利结束,依据《个旧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方式 由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的是全客观题,出现了考生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情况(含末位并列)。经研究,决定对出现成绩并列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来确定考生的最终排名。加试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7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2、资格复审递补 若有参加专业知识笔试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五一路119号。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五一路119号; 联系电话:0873—2124227。 四、加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原则上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若因笔试成绩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教师岗位的加试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下午14:00—18:00。 考试地点:个旧三中(五一路75号)。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45分钟(30分钟写教案,15分钟讲课)。考生按报考岗位抽取考试序号,并按考试序号抽取相应科目的课题写教案,教案考试结束的考生进行讲课考核(体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满分100分,其中写教案30分,讲课70分。 考试内容:初中教师岗位为八年级下册(化学为九年级下册)的教材,小学教师岗位为五年级下册的教材。 (二)医疗卫生岗位的加试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下午14:30—18:00。 考试地点:个旧市中医医院七楼会议室。 考试方式:采取提问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能力。成绩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15分钟。 五、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男每人310元,女每人37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考生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如下: 体检时间: 2014年7月22日—23日,地点见《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的地点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能饮酒,不能服用解热镇痛类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要进行抽血及超声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8小时以上)。 5、体检当日不要化浓妆,以免影响医生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线检查前要除去上身佩戴的金属性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须主动告知体检医生。 6、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体检、政审递补 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档案转递 请考生将学籍档案于2014年8月15日前转到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及时到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2124227。 八、其它 本公告中未明确事宜按《个旧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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