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大学毕业的同学未找到合适工作时,在法院进行见习,可以提高岗位意识,尽快适应角色转换,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从而更好地从课堂走向社会。我院系赣州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因工作需要,需接收高校毕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2013年6月(含)以后毕业,并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25周岁以下;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补助标准:执行赣州市有关大学见习生的财政补助标准,本院另补助630元。 (三)报名事项:请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 (四)录用程序: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报名地址: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616办公室。 联系电话:8173469 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