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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1、岗位:特种设备检验岗位、计算机管理岗位 2、人数和专业:特种设备检验岗位2人,其中金属材料专业1人,焊接专业1人;计算机管理岗位2人,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软件工程1人;共4人。 二、招聘条件 1、男性。 特种设备检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工程师以上职称; 计算机管理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无恐高症、四肢无缺陷等),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7月30日 报名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8楼811室,联系电话:2661130 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报特种设备检验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工程师职称复印件。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面试和笔试) 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面试和笔试。 (四)体能测试 对考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五)考察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