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区城建监察大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建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工人身份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法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适应工作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份: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4、身体素质: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6、学历: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7月18日(8:30—12:00,15:00—18: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634室。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四、选调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择优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报考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报考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办理调动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131(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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