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温州市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
内容 |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委发〔2009〕8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学历、资格证书、户籍等时间问题的,均统一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材料原、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标准照。 除上述要求外,报考01、02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复印件、彩色生活照五张和广播播音主持作品(长度不超过10分钟,音频为MP3或WMA格式)。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酌情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一)报考01、02岗位考试程序 1、初试:评审播音主持作品,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如果同一岗位进入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5:1比例的,酌情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计划数。若遇比例内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试。 2、复试:组织专家评委面试,模拟广播播音主持等。 (二)报考03岗位考试程序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满分各10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复试(或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遇比例内,报考01、02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报考03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分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同一岗位按复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3、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苍南人才网。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 6888150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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