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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协警、辅助性岗位用工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协警、辅助性岗位共10名(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退伍士兵和具有机动车驾驶技能的优先聘用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开始至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等证件,到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四楼405办公室报名、面试。 四、聘用事项: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后试用三天,根据试用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派遣到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协警交五险一金)、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 咨询电话:64722603,13758137648(唐警官) 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 201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