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单位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拟补录下列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22313907 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21cnhr.gov.cn/detail.jsp?lmCode=A2703&viewID=1134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1 |
孙熠 |
女 |
办案秘书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2 |
俞旭东 |
男 |
办案秘书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