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深圳市康宁医院选聘职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选聘1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副主任医师、博士。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院选聘职员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 (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应聘条件; (二)符合《选聘职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 时间: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市康宁医院人事科1214、1215室,联系人:余小姐、张小姐、冯小姐,联系电话:0755-25603443,2550845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人事科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临床和外语综合考核,考核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7月11日下午17:00时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以下同)。考核时间:2014年7月14日14:30-17:00。 三、确定面试人选 医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以及临床综合考核的结果,在拟聘人数3倍范围内研究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7月14日17:00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专题讲座、口述方式作答。 (二)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5日10:00-11:0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市康宁医院厚德楼12楼会议室。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7月16日17:00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康宁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康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7天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考生录取后,深圳市康宁医院为考生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并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聘查询网址 选聘查询网址为:深圳市康宁医院http://www.psyonline.com.cn。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康宁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深圳市康宁医院 20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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