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郴州市宜章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选聘业务人员公告 |
内容 | 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宜章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业务人员58名(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不含玉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溪镇中心卫生院,下同)在编在岗人员。 2.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3.资历条件: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正式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09年7月20日前正式工作的)的在编在岗人员。近3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他资历具体条件见附件)。 4.参加选聘的人员需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8:00---7月30日18:00止。 2.报名地点:宜章县卫生局政工股,电话:3726027。 (二)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选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14年宜章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业务人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如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选聘人数,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1:00,按百分制计分;实践操作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2:30开始至考完,按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于8月7日到卫生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和实践操作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和内容:根据报考岗位分类进行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笔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践操作采取口述的方式进行实际能力测试,由各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县卫生局参与监督。 3.成绩综合。本次选聘按笔试成绩占40%、实践操作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笔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选聘纪律 1.参加选聘人员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2.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3.监督举报电话:0735-372430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宜章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宜章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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