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促进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夯实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础,现结合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辖区范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观山湖区2014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贵阳市非农业户籍,常住贵阳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21-40岁;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中任意一种;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确认的聘用人员需服从区就业部门的分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8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2014年7月22日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观山湖区就业局(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观山湖区行政中心4楼413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同时需经所在社区同意,方可报考)。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观山湖区就业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待定。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在观山湖区就业局的统一安排下采用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对考试后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3)发现较严重疾病的; (4)在原单位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适合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体检:在观山湖区就业局的安排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因拟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就业部门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培训:区就业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以上时间安排,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名电话:2215637、2215635 联 系 人:周老师、袁老师 监督电话:7988933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及成绩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贵阳人才网)(http://www.gyrc.com.cn/)。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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