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凉山州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通告 |
内容 | 为促进南环线工程顺利完成,经宁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凉山州公安机关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凉山州公安机关协勤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本县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人员,限男性; 2、年龄18-35岁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2、报名地点: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中队(廉租房B区门市)。 3、报名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能证明本人具备驾驶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20分、体能50分、面试30分。 1、笔试(电脑操作)。 2、体能测试。1500米跑、1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项目。 3、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以下人员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聘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人员。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政审 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同等条件下,具备驾驶技能的优先聘用。 3、新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保险除外)。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981553262(张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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