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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招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你好, (1)已被莱城区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录用的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2)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务必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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