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岗位: 1.工勤服务:2名,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体貌端正,主要负责会议服务和日常卫生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及已婚已育者优先; 3.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等相关费用,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三、报名办法: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7月29日至8月4日上午9时至16时到市政府大院机关综合服务部报名。 四、联系电话:58687641联系人:王女士 张家港市机关综合服务部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