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到。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 2、抽签。考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号,抽签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 3、面试。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号引导考生去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时考生只准报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和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4、得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三位考生是等三人都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得知分数并签名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考点,面试结束。 (二)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面试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引导。对违反面试规定、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经教育无效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计分办法:每个试场考官在6人及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每个试场考官在5人及以下的,直接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中学音乐职位的考生面试要求:器乐演奏测试时,考场提供钢琴,如考生选择其它乐器,需由考生自带;舞蹈测试时,考场提供录音机,考生需自行提供磁带或自带其它音源设备。 2、中学美术职位的考生面试要求:素描、美术字测试时,考场提供画架、画板、纸张,考生需自带画笔。 3、中学体育、体育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要求:自带哨子1个。 |